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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校园欺凌,伤害也许一生

一次校园欺凌,伤害也许一生

省政协委员邱刚建议:避免校园霸凌,应设立专门救助渠道完善监控巡查

时间:2018-1-31 作者:李盈 来源:贵州都市报 浏览次数:

2017年12月,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《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》的决定,强调要健全预防、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,明确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。

    这个条文引起了邱刚的注意。邱刚是贵州中创联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常务副主任、贵阳市工商联(总商会)副会长。作为一名律师,他经常到中小学做一些法律公益活动。“在这个过程中,我发现,中小学中确实存在一些校园欺凌的现象,会给孩子们身心,尤其是心理带来很大影响,这种影响可能持续一生。”

    邱刚是贵州省政协委员,在此次两会上,邱刚就提交了《关于营造中小学生更好保护环境,建立和完善防治欺凌综合机制的建议》的提案。

    校园欺凌需引起关注

    不久前,邱刚看到一则新闻。新闻里,一个初中生,被另外几个初中生轮流扇耳光。“看到这样的新闻,我感觉特别痛心。”他说,“被伤害的那个学生,心里肯定受到极大伤害。”

    这样的行为,让邱刚很难过,“我也是一名父亲,孩子们应该在快乐友爱的环境中成长,怎么能这么小,就受到这样的凌辱呢?而这种凌辱,是另外的一个或者一些未成年人实施的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追究校园欺凌的原因,他认为,青少年正处在成长时期,无论生理还是心理,都没有定型,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。“很多孩子就是看了一些不良的影视作品,没有鉴别能力,有一样学一样。他们的行为因此产生了偏差。”

    设立校园欺凌求助专线

    校园欺凌现象必须受到制止。2017年12月,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《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》的决定,强调要健全预防、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,明确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。

    对此,邱刚建议,除了公安的报警电话,学校也应该开设专门的救助渠道,比如每个班级安排专门的老师负责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。“学生受到欺凌,肯定不愿意打报警电话,如果班级有专门的老师负责,他们可能更愿意向老师求助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同时,他建议,设立和完善校园内外视频监控设施、紧急报警装置,不留死角;公安机关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日常巡查力度,加强排查,不留空白。

    邱刚认为,对受欺凌的学生而言,心理康复很重要。“比起身体伤害,孩子们心理上受到的伤害更大,这种伤害有可能是一辈子的阴影。所以,事件发生后,应该请心理专家为孩子们做心理辅导和治疗。”

    他认为,费用方面,可以设立相关救助基金,“受欺凌的孩子,很多是家庭条件困难的,难以承担康复费用,所以费用可以由相关部门设立基金来承担。”

另一方面,对实施欺凌行为青少年的教育也不能忽视。“除了对其进行相关处罚,还应该联动社区、派出所等,对这部分青少年进行教育,心理辅导。这些青少年很多都存在心理健康问题,如果现在不重视,成年之后,可能会造成更加不良的后果。”他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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